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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骊珠入腹当龙王 第169章匪寇

作者:五陵衣马自轻肥 分类:武侠小说 更新时间:2023-03-27 14:24:29 来源:大海中文网

(还有一章)

张顺坐在客栈时,有一名满身落魄穷酸相的青年书生望了过来,面容稍变。

先前在狭关道时,慕庆等玄云宗的人来围杀,澎湃剑气杀掉了正当中的那一伙商旅,但没能杀掉他这个躲在一旁的书生。

书生亲眼目睹了那景象,天降仙人,尔后这位江湖人打扮的江湖人拔地而起,手中抽出一把长枪,逆境杀敌。

慕庆等人衣袂飘飘,气质非凡,甫一出手,就直接击杀了无辜的商贾,若非是江湖人出手,戳开那股打在面颊之上都觉生疼,甚至能够划出来鲜血的劲气,他恐怕同样要死于那些仙人之手。

对于那些险些杀掉自己,滥杀无辜的‘仙人’,他可升不起任何好感。

但对能和那些人厮杀,并从其手中逃脱的这位江湖人,他很是好奇。

况且,从某种程度而言,此人算是救了他一命。

陆兴朝只瞥了一眼,便立刻收回目光,并且压抑下心头的不平静。

游历江湖数载,陆兴朝见过不浅,知晓那些江湖人的能耐,多看一眼,心窝子多跳几下,都能被察觉了去。

他端起水碗,喝了两大口水,端着面碗,吃了一大碗。

囊中羞涩,没有钱财再买,吃完一大碗面后,犹且意犹未尽,拿着筷子,使劲扒拉,恨不得舔干净碗底。

陆兴朝来到这镇上唯一的客栈几乎和张顺是前后脚,他只是一个凡人,从狭关道一路走来,如何能与张顺相比?

‘不知这人是谁,前日那场比斗,乃我游历江湖以来,碰到的最为厉害的一次。

没想到世间真有仙人呼?’

陆兴朝将碗放下,又为今夜住处发愁。

好在正值夏季,躺在外面,也不觉冷。

住客栈是没有一点钱的,沽酒同样没有铜板。

陆兴朝正要起身之际,却见小二端来酒碗,领着酒壶,为他倒上一碗。

大为不解,抬头疑惑看向小二。

身穿一袭发黄白衣的小二嘿嘿一笑,“客官,是那位爷,瞅你没酒,让小的送来。”

顺着小二视线而去,望向窗前。

正是那名江湖人!

此刻,那人面容含笑,举了举碗,朝着他这边敬来。

陆兴朝心下一惊,此人定是认出了他!

他很快压下心头情绪,报之以笑,端起桌上酒碗,遥空和张顺一对,一饮而尽。

张顺瞧着此人模样,微微一怔。

方才此人双目望来,他当然察觉到了,视线一扫,张顺就认出了这名落魄的青年。

书生负笈远游,只是听说,倒没见过。

只是这般穷游,实在寒酸,吃了上顿没下顿,风餐露宿,实在艰苦了些。

当然,若能夜宿荒庙,偶遇女鬼狐魅,那是另外一番故事了。

就是不知这书生,有没有许汉文、宁采臣的气运了。

不过只看此人这副穷酸模样,估计碰上了女鬼,只会成了盘中餐。

所谓的才,是建立在貌基础上的。

张顺思绪一散,轻笑一声,倒没将这书生如何。

不通任何修行的区区凡人,说些奇闻异事,写些仙人斗法,又能算得了什么。

‘我张顺岂是嗜杀之人?’

正在此时,方才不敢向这边瞧的陆兴朝见既然已经暴露,不再顾及,走了过来,规规矩矩朝张顺一拜,“小生谢过兄台。”

独行一人的张顺一挥手,笑道:“请。”

书生坐下,又道:“多谢兄台前日救命之恩。”

张顺一怔,对于救人,他是一点印象都无,旋即明悟,自己刺破慕庆几人的招式,使得那气机不至于彻底充斥于狭关道,可不就是相当于救了一命?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张顺并不谦虚,“在下张顺,不知兄台如何称呼?”

“陆兴朝。”

张顺打量一眼,“兄台,一路负笈远游,想必见识过不少风景?”

陆兴朝苦笑一声摇摇头,“风景谈不上,盗匪倒是遇到不少,数次险遭祸患。”

张顺点点头,“天下越来越不太平,和当初年月不同了。

不知兄台是要前往何处?”

“东面野泽之旁,有一地为吉云埠,听说那地不错,我准备前往,瞧瞧如何。”

陆兴朝游历天下,见识天下群雄,此次他其实去了一趟西北李天王那瞧了瞧,但结果不甚如意。

李天王对待百姓不错,占据三郡之地,官府力不能敌,可其治下,重武而轻文,将军不少,但治国一事,半点不通,而且对文人不甚友好。

他去一趟,险些交代在那。

以他的眼光来看,李天王不会长久。

前面还去了一趟南方,那什么圣公,蛊惑百姓,不善经营,只以战养战,非是长久之势。

张顺听到陆兴朝说起野泽,微微一怔,问道:“野泽距此千里之遥,兄台如何听说那有一個所谓的吉云埠?”

陆兴朝说道:“吉云埠有商贾西行,贩卖酒类,再加上我常和商贾一同行走,打听过往消息,因此知晓。”

“陆兄前往吉云埠,莫非是要在那过活?”

陆兴朝笑道:“听说那埠是一位名叫张爷的人占据,此人原本只是一名帮派中人,从传来的消息看,此人很有能耐。

有一位商贾去过那边,说吉云埠甚至大半野泽郡,如今实际都在此人手中,手中有数百马队,兵卒数千,很是强横,连官府都得看他脸色。

不止如此,此人治民极好,听说治下路不拾遗,乃是远近治安最好的地方。

和当今天下其他地方,简直无法相提并论。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因此我想前往一看。

若是果真如此,愿意在那务农,当一农夫。”

张顺只知晓萱娘如今的生意做的不小,没想到这般有名气了,都传到了这边。

‘而且不只是生意,她还在借助商贾之口,打出吉云埠的名头。’

随着实力的提升,绛蛸在岸上加快了步伐,区区陆地凡人国家,有什么值得忌惮?

绛蛸如今开疆拓土,领着人马,不断和各帮派厮杀,势力发展的极快。

兵卒确实已达三五千,而且皆是职业兵。

张顺故作讶然,“如此说来,确实不错。”

双方觥筹交错,陆兴朝见张顺一脸和善,没有一点的居高临下,问道:

“张兄,此世果有仙呼?”

张顺点点头,“应当是有的。”

陆兴朝并不意外,“果然如此。”

张顺问道:“陆兄是要求仙问道?”

陆兴朝摇摇头,兴许是因有几分醉意,“陆地神仙,寿元千载又如何?

若想不死,唯有名垂千古,史册留名。”

其志在于扶龙而上,践祚而登天下!

————

吃罢后,张顺上了二楼,到一间厢房打坐。

‘天地之间的灵气没有那么快逸散,如今还难以察觉。’

张顺没有忘记自己此次在人间陆上行走的打算,多多打听些仙门踪迹。

所以并不直到野泽,而是多到那些听说有了妖患的地方,见见其他仙门的人。

‘先前任风曾说了太一门所在郡县,东行折返野泽之时,稍稍北上一点,便能路过……’

‘任风乃是清风宫弟子,如今死于我手,不知清风宫是否查得什么……’

杀掉任风之后,张顺就让蟹将和那条蛇蟒离开了水潭,应当没有顺藤摸瓜的机会。

‘玄云宗死了恁多金丹,可谓惨重,这颗钉子,要趁早拔掉。’

招惹到了张顺头上,杀掉慕庆够么,定要借机除去才是。

“大恒天下,不允许有比我野泽牛比的势力存在!”

张顺闭上眸子,调养气机,梳理经脉,感悟神通术法。

纵是没有灵气,无法吐纳,也不可懈怠修行。

修行之事,并非吐纳一项。

三更时分,张顺被外面的嘈杂声吵醒,睁开眼。

神识向外一扫,旋即知晓。

有一伙马匪袭掠小镇,正在扫荡。

张顺皱了皱眉,旋即察觉到了三五名马匪停在客栈门前,闯了进来,抢夺金银珠宝。

客栈之中,老板娘是一位年岁二十许,颇有姿色的妇人,马匪见到那娇滴滴的模样,对着桌子便扒起来衣裳,要当场强了老板娘。

陆兴朝走了出来,手中拎着一把长棍,大喝一声,“贼寇,安敢如此!”

众目睽睽之下,强抢民女!

陆兴朝能负笈行走,身材虽瘦,但并不弱,有些气力,手中举着一根长棍,对准那名马匪,嗡地一声,甩了过去!

这名马匪也菜,猝不及防,捱了一招,径被砸倒。

但匪寇并非一人,另外一名唰的一声抽出刀来,杀向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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