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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列颠之影 第11章贿选风波

作者:趋时 分类:玄幻小说 更新时间:2023-05-19 20:18:15 来源:大海中文网

在经久不息的掌声中,法槌落案的声音再次响起。

治安法官满脸笑容的宣布道:“在听完亚瑟警官这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后,相信大家都对案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更加坚信了你们内心的判断。现在,我宣布休庭时间结束,请各位先生女士们会到各自的位置上,我们要接着审理案件了。”

热闹的法庭再次安静了下来,治安法官看向亚瑟,笑着问道:“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亚瑟又恢复了他那副铁面无私的表情,他回应道:“大伦敦警察厅的诉求已经完整的写在了起诉书中,而且我们已经提交了相关证据,我没什么需要再说的了。”

治安法官点了点头,随即冲着陪审团说道:“庭审的流程已经走的差不多了。那么就请陪审团的先生女士们前往庭外合议吧,在合议结束后,你们必须给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

如果你们宣判被告人有罪,我会结合被告人在法庭上的表现,从社会公德与正义的角度考虑,给出一个恰当的量刑标准,并做出最终的判决。”

说到这里,治安法官停顿了一下。

他拿起案前的圣经,并将它按在了自己的心脏处。

他郑重的向陪审团员们宣布道:“先生们,女士们,我以我的荣誉和信仰向上帝起誓,我一定会做出不违背良心的公正判罚,请相信我的承诺。”

陪审团员们都明白治安法官的潜台词。

虽然亚瑟方才的演讲成功打动了他,但小亚当的犯罪行为也是实打实的,因此他希望陪审团员不要因为私人情感而违背法律做出无罪释放的决定。

但是他同样承诺,即使小亚当被宣判有罪,治安法庭也一定会考虑对小亚当从轻发落,这个九岁的孩子百分百不会被吊死在绞刑架上。

听到这里,陪审团员们依然仍然有些犹豫,他们虽然站起了身,却迟迟没有向外走。

他们虽然知道小亚当会被轻判,但他们却不知道这个轻判的标准是什么。

这个年代,法律是一项昂贵的学识,只有律师和法官才掌握它,而陪审团员们显然并不具备这样的知识储备。

皮尔夫人看到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便委婉的开口询问道。

“法官先生,我可以咨询您一项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吗?”

治安法官笑着点头:“当然可以,为陪审团员解答疑惑正是我的职责。”

皮尔夫人琢磨了好一会儿,这才想出了一个可以不让治安法官为难的问法。

“那么,请问您,如果一个盗窃了价值五先令以上的犯人,如果其在庭审过程中表现出了强烈的悔过意向,具有极大的罪恶感,并且他还是个未成年人,那么法庭会做出什么样的判决呢?”

“哦!非常棒的问题!”

治安法官一本正经的回答道。

“我相信您刚才听亚瑟警官演讲时,一定注意到了一个重要的人物——塞缪尔·罗米利勋爵。

虽然在场的先生女士们可能对这个名字感到陌生,但他却是我们法律界的大人物,也是我极其推崇的一位学识渊博的法学家。

虽然他在1808年提出的改革刑法议案并没有受到议会的全面支持,但是其中还是有部分条目得到了批准实施。

其中有一条对于未成年犯人的额外豁免准则,在这里我可以解释给大家听。

因为未成年罪犯还不具有完整的判断能力,所以对于犯下较轻罪行的儿童犯,可以用让吉普赛人陪伴其一个月、鞭刑、枷刑等其他措施来代替入狱作为惩罚。

而对于那些犯下非暴力重罪的,但却怀有强烈的悔过心的7至14岁儿童,可以酌情考虑不判死刑,而是改判流放等次一级或更次一级的惩罚手段。

但是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如果罪犯的身体状况欠佳,又或者是犯罪时年龄过小,因此导致其不适合流放的,我也不会考虑动用这一惩罚措施。

所以,如果是我碰上了这种情况,比如一位犯有盗窃罪的儿童犯。

涉案金额在十先令以上的,判处八年监禁。

涉案金额在五到十先令的,判处五年监禁。”

陪审团里那个自称是三个孩子母亲的胖女士问道:“那如果是盗窃七先令六便士呢?”

“女士,你这可就有点太让我难做了。”

治安法官听到这话,犹豫了半天,终于还是回答了问题:“七先令六便士就判四年监禁吧。”

“四年监禁?”

陪审团员们听到这话,一个个又犹豫了。

他们还是觉得这么判太重了。

正在这时,皮尔夫人突然说话了。

她从身边抽出了一把洁白的蕾丝边遮阳伞,将其放在了桌面上。

“法官先生,能否请您对比一下我手中的这把遮阳伞与您手中的证物。我怀疑它们可能来自同一个地方。”

“嗯?”治安法官连忙戴上了眼镜:“请您把东西呈交上来。”

法警连忙将作为证物的遮阳伞和皮尔夫人的遮阳伞摆到了法官的面前。

在经过仔细对比后,治安法官惊呼道:“天啊!这两把伞简直一模一样。亚瑟警官,起诉书里不是说这把伞只生产了一个批次吗?难道受害人南希女士向你们作了伪证?”

亚瑟也没弄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他皱着眉头思考着,但还没等他想明白,皮尔夫人又开口了。

“法官先生,南希女士应当没有作伪证,这把伞确实只生产了一个批次。

因为这把伞是刚刚当选下议院议员的乔治·莫里斯先生特地去工厂定制,并拿来答谢支持者的。

刚刚我看到证物的时候就觉得熟悉,后来仔细回想,才想起在案发的3月25日当天,我应该是和南希女士出席了同一场竞选演讲集会。

那场演讲集会的主办人就是议员乔治·莫里斯先生,当时他一共向在场的女士们派发了一百把这种款式的雨伞。

他还再三向我们申明,这只是一件用来表达感谢的、平平无奇的小礼物,值不到许多钱,并不是想拿它来贿赂大众。

也正是因为莫里斯先生向我们再三保证,我才收下了这把伞。

如果他告诉我,这把伞价值七先令六便士,我说什么也不会收的,因为这简直就是在玷污他纯洁无暇的名誉。

如果您不相信的话,我可以现在就去给莫里斯先生去信,相信他会非常愿意来到法庭上把这件事情解释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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