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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世战帝 第九百五十六章 神陨击

作者:0尘 分类:奇幻小说 更新时间:2021-08-21 23:07:30 来源:大海中文网

严肃答道:

“我国古代王朝更替,往往老百姓并得不到好处。如果人人不能平等,那么一部分人必然拥戴哪些维系其特权的人,而普通老百姓必然不能获取这种特权。获得特权的是一小部分人,而大多数人被摈除在外。如果官长不能与小民同等,则朝廷失去民心,而百姓视朝廷为外人了。”

严肃想更深入地和他谈下去,但是,他敏锐地觉察到龟县令脸上的热情稍减,就吧话咽了下去。

严肃认为,所谓王朝的更替不过是一个怪兽离开,另一个性情不可知的怪兽又来的。权力的天然趋势是权力的所有人要让它变为私有,以使得他们作威作福、盘剥人民的时候,不受任何的掣肘。

严肃还想说,睿智如范蠡这样的政治家,也只有在离开政治中心之后,才有可能实现他的仁爱和平等的政治愿景。

中国古代社会,有哪一次是以民主、平等、自由为纲领的?这些东西不仅仅是被“外X内法”的朝廷政策洗脑的普通的老百姓所无法想象到的,也是一个奢侈品。因为,既然某家把不平等、不公平进行了合理化,那么老百姓要想有出头的日子,就只能依靠反复无常的“命运”了。

两人之间探讨“人人平等”的谈话,没有什么标志性的结果。龟县令要么致以礼节性的首肯,要么打岔,话题逐渐开始变淡。突然,龟县令把话题再一次拉到了“照相机”上面。

“兄弟做事滴水不漏,我对手下管束不严,让兄弟见笑了。我已经通告主簿,扣他三个月的银两。他必定不敢造次。兄弟的案子,请不要多虑,一定会按照正常程序秉公审断。”龟县令以商讨的口吻说道。

严肃一看目的已经达到,说些客气话告辞,这件事就算圆满完成了,就拿出自己行囊中的烟袋锅子,说道:

“龟县令明镜高悬,什么都瞒不过您啊。这是我从家里带过来的,不成敬意。”

龟县令看到烟袋锅子,哈哈一笑:

“兄弟如果拿我当自己人,你我就免了这些俗套吧!今天你我相识,相谈甚欢,我结识了一个学问渊博的先生。既然是朋友,就不必了!”

严肃来之前,还为自己用送礼物的方式讨好县令的行为感到自己内心的责备,听到龟县令这么爽快地拒绝,反而感到释然。

龟县令亲自把他送到门口,双方作揖道别。严肃脚下一刻不停,来到拉他的老板子歇马的地方。

虽然说龟县令让他感到如沐春风有一些夸张,但是,严肃确实感到,龟县令要么是客套,要么真的是和他在气质上合拍、在观点上契合,是一个确实开明的人。严肃选择相信第二种可能性。

如果不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严肃对龟县令的好感,只增不减。

在赶回江东的路上,一辆拉人的马车,在严肃的车前面,像喝醉了酒的人驾驶一样斗折蛇行,每一次严肃的马车要超过去,都被那辆马车堵住。老板子也是个性情中人,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挥鞭策马想要加快速度。结果,前面的马车一下子慢了下来,两辆车撞到了一起。

前面的马车立即下来几个人,气势汹汹,没说一两句话,上来就想把严肃从车上拉下来,准备对他拳打脚踢。

严肃在穿越过来的时空里,也挨过几次打。一次是因为追尚不明白是否已经有男朋友的一个女孩子,那个男孩子堵在路上,一拳打飞了他的眼镜;对方是一米八几的大个,严肃拾起眼睛,疯狂逃窜,站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在风中凌乱;又一次是因为做公交车因为对方一个女的占着两个座位,结果在他下车前被他男朋友的同伙一脚踹到了车下面(这个同伙是否明里给那个人出气,暗里给严肃解围,严肃不知道);第三次,也是坐公交,公交刹车的时候,他手里的吊环撞到了前面也是拉着吊环的一个男人,那个男人什么话都没有说,一拳上来,也是把他的眼镜打落在地。

看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其生成身柔体短、羸弱不堪这种类型也?经过这几次挨打,严肃学会了有效地躲闪。

所以严肃没有被他们占到多大的便宜。不用说这些人是受雇袭人,内心肯定也是怕把事情闹大,见没有完成任务,扔了几句狠话就上车溜走了:

“你得罪我了谁也不好使!以后出门小心点!”

严肃见他们走了以后,反而感到内心更加释然。他和那个衙役之间的恩怨,如果就此“扯平”了,那说明案子的事情还是有戏的,再说还有龟县令的背书。

但是,严肃也知道,对于县令这样的官员来说,火没有烧到他的胡子,他是不会亲自动手灭这个火的。换句话说,没有对他的利益伤筋动骨,他也懒得对衙役痛下杀手。县令没有立即辞退他就是明证。对于清代的县官来说,治下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人,没有这些大部分无正规“编制”但是老于世故且精通一门技能的官、吏、衙役、师爷、书吏,一个只学四书五经、对于钱粮税收、司法狱讼十窍只通九窍的读书人来说,很难驾驭和管理。

一个掌权如龟县令一样的人,不能说需要完美的心智、谋虑和能力,但是,至少应该是称职的。

严肃认为,一个掌权的人,就像让一个三岁的孩子修理电器。无论他人品多么好,多么有智慧,但是,如果心思不密,有很大的可能会带来损害。严肃想起来大学时看过一个电影《附带损失》(Collate

al Damages)。虽然无意为之,但是危险性很高。

所以,为官的人,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训,或者让师傅“带”,这样才能避免无妄之灾。

严肃回到大车店,又遇到了江东其他一个庄的人托办的一桩侵权案件。

第三节 闻所未闻的一个侵权案

由于李玉红的热情鼓动,严肃现在在江东的名气日隆。很多想要打官司的人,想要严肃帮他一把。官司可打可不打,如果没有严肃的出现,他们会省得操那份心。这和种庄稼不同。种庄稼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但是在一个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公义不彰的落后农业国,即使人们给官员赔笑脸、递银子,还是完全有可能种瓜不得瓜,种豆不得豆。官员两头通吃,落下个财散人受气,老百姓视打官司为险途。

但是,现在有了严肃,又架不住李玉红这个免费“广告员”的劝说,他们变得蠢蠢欲动。

严肃想起了自己读过书的舅老爷,五里八乡的乡亲们,经常提着老母鸡上门找他写诉状。

话说江东李家屯有一家李地主。霸道地主有的是(不是所有地主都霸道),但李家屯的这家地主最蛮横。地主家广置良田,大兴土木,蓄养牛羊,光是宅子就有几十间,大的牛羊圈就有十多间。李地主家有一家邻居,丈夫姓周让仙,妻子姓马,育有一学龄小儿周士道,天生贪玩不爱好学习,邻居每每看到他们的儿子在前面跑、周让仙或者他妻子拿着棍子跟在他儿子后面撵的画面。而这小子一被自己的爸妈撵着打,就跑到李地主家的羊圈躲藏起来。

这一天这个戏码再次上演,但是这一次悲剧发生了。李地主家的羊圈是中间一根巨大的原木撑起,脊梁下面的两边由均匀厚薄的模板铺成,以防雨雪。但是,这个孩子经常去的羊圈有一处在冬天上冻之后导致一块木板冻裂,这块木板的一段长期发生位置游移,很长时间以来,看着似乎马上就会摇摇欲坠。小孩子那天进来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中间的支柱,而这天的雨比较大,那根在另一端的铁钉长期的“挽留”之下,虽然抗了很久,终于由于支柱的摇动而突然掉落下来,正不巧砸到小孩的头上,小孩当场晕倒,不过在经过当地大夫的止血、医治之后,并没有大碍,但是却花去不少医药费。

这是一个不合时宜的案件。在严肃看来,不但光绪年间的民法甚或刑法无法找到适切的发条,连21世纪中国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可能都无法完美解决。严肃感觉自己的CPU烧的厉害,手头没有多少资料可以参考,但是在费尽心机一番查考之后,严肃突然感觉这个案件他完全有能力拿捏到位。

说起古代的侵权法,不可以说是空白,但是离空白也差不了多少。清朝律法中有“备偿”(全额赔偿)、“偿所减价”(赔偿牛畜所减少的价值)、“折赔偿”(把侵权人的财产分为几份份数赔偿)、“着落均赔还官”(适用于官员征收税粮时发生的缺额)、“复旧或复故”(停止侵害行为,恢复道路通行等)等等具体的侵权损害赔偿的“形式”,每种侵权损害赔偿的形式对应的适用场合。

但是,照着现代的侵权法来看,它的缺憾是非常明显的:没有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没有规定主观要件如何(故意、过失、无过错、公平责任大家均摊)、侵权行为某些具体形态(共同侵权、补偿责任)、侵犯哪些权利算是侵权?诸如此类。

此处其他内容我不再赘述。

关键点是,即使按照中国现代的侵权法,这种案例也并非拿着法条往里一带,就能自动出结果的。

我们来看法条:

我国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再来看民法典第1253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严肃对民法典的精通是毋庸置疑的,这是他吃饭的家伙事。

严肃在这里首先排除1198条的适用,依据是自家的羊圈并非“经营场所”,常常跑到他家的羊圈的小孩,并非是一个通常意义上的“商业访客”。

严肃又排除了第1253条的适用,依据是羊圈的“所有人”并不能凭空产生一个对建筑物的“悬挂物”不伤人的义务。因为,这是他家的羊圈,他家所有的财产,在他家自己的房产上,造成伤害的通常是自己家的人,法律会强制他对一个他不曾期待来访的“客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义务吗?用白话说,我自己家的人被木板砸了,我自认倒霉,但是,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人,被我的木板砸了,我凭什么承担侵权责任呢?

问题来到了最关键的部分——李地主到底对周士道承担什么意义上的“安全注意”义务?

这个在严肃脑子里翻滚的问题,不能在中国现有的立法中得到任何解答。

“注意义务”在民法典里只提到过一次。适用于“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而且,在这里也根本不适用。

严肃向英美侵权法求助。

因为,就像李玉红的案子一样,清朝的法官可以迳行适用社会良俗和公理判案。法无明文规定,他们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空间。

严肃比较仔细地阅读过美国《侵权法》的Nutshell教材(就是简要归纳一个部门法律的教材),他在大学毕业时的论文也是关于侵权法的。严肃突然想到了“注意义务”,这一丝亮光,简直要将他的脑子透透地照亮。

和前面所讲商业经营场所对顾客的合理注意义务类似,美国侵权法规定某些场所(商场、室外游泳池、土地等)的所有者对在其场所上的第三人发生的伤害,在某些情况下有权利豁免承担侵权责任。用白话说,人到我的地界上,发生了伤害,我是承担责任的,但是有的时候我可以不负责任。他们的立法就是这种反向思维,不是我们的侵权行为构成要求-主体-怎么赔偿-特殊的侵权责任形式这种正向的、一板一眼的思维模式。

美国侵权法把“来客”分为了几种——用白话讲——我自己邀请来做客的、到我这里来消费的、不经邀请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人。

就是这种区分,导致了房产的所有人可以区别承担“注意义务”。对于自己邀请的客人和来消费的顾客来说,当然是“合理注意义务”。这反映到实际行动上来,就是——地板需要是干干的不打滑的、房间里面有风险的地方都要请人保养修理好、自己常去但是“客人”不常去的地方有风险需要事先跟他们打招呼。但是,对于“不速之客”而言,这里的“注意义务”,仅仅是“打招呼”的义务,即——哪里的地板没有刷好漆会打滑、哪里的屋檐上面可能会掉瓦片等等。

在一个中国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公布的一个案件中,涉及一个健身馆的楼梯下方墙面上贴了“小心地滑”的警示标志,但是原告还是摔倒了的案情。照着律师说,健身馆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严肃心想,Come o

!告知义务(就是“打招呼”),仅仅是次一级的“注意义务”好吧?不算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

这样一来,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就变得清晰了。

对于李地主来说,周士道是一个并未经他邀请的来客,是一个“不速之客”,他的义务仅限于告知这个羊圈是存在问题的。在这了,他虽然没有特意告知,但是,羊圈的缺陷对于一个“正常人”(o

di

a

y pe

so

)来说是经过观察之后属于“明显的”(obvious)的风险。他的义务到此为止。因此,李地主也没有必要对周的伤害承担责任。

分析还没有到此结束。

按照美国的侵权法,这里稍稍添加一个事实,就会导致案件性质的天翻地覆的变化——周士道虽然是“不速之客”,但是,他是一个“经常性”的“不速之客”。由于这个微妙的事实变化,美国侵权法规定,如果李地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周士道会经常出现在他的羊圈李躲避他父母的追打,那么他对周所承担的“注意义务”就“升级”成了“合理注意义务”。

话句话说,这不是单单打个招呼就能了事的。他需要把房屋翻修好,消除这个悬在外面的木板造成的“风险”。

严肃花了一个上午把这个案件想透,对自己的这个思路很是满意。又花了一个下午,连忙把诉状写成。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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